黎星若嗯了一声,坐久了是腰酸,随便靠着他,她还要忙,也就没跟他多说。
叶赫然一目十行看完案件,简而言之,就是自作孽不可活。
在申城西边,有一所初中跟一所技校,两校只隔着一条街,在那所技校读书的学生,不说百分百,至少有八成以上都是不学无术,一只脚踏进社会的小混混。
技校里有一个叫左亿的学生,平时就喜欢召集“兄弟伙”到初中那边勒索学生的钱。
从去年开始,他们盯上了初中生宋曙,三不五时地找他要钱,宋曙性格懦弱,不敢反抗,说给就给。
而这次,他跟女同学走在一起,又被堵了,那些小混混见女同学长得漂亮,动手调戏,宋曙既是为了保护女同学,也是因为忍无可忍,终于奋起反抗。
在这场一对四的混乱中,宋曙抄起一块板砖,一拍下去,不曾想,左亿当场死亡。
因为动手双方都年满十四周岁,到了可以负刑事责任的阶段,所以这起案子闹上了法庭。
“这不很明显么,就是左亿这个小兔崽子活该,宋曙是自卫,有什么错?”叶赫然啧声,一群毛都还没长齐,但品性已经烂透了的社会败类。
黎星若将卷宗拿回:“嗯,这个案子就是要打正当防卫的无罪辩护。不过对方律师主张,双方都是未成年,小打小闹,当时的情况没有危急到必须下死手的地步,所以是防卫过当,不能无罪。”
叶赫然下巴搁在她肩膀上:“那个女生呢?她不就是人证?”
“女生说自己当时躲起来,什么都看不到,但我猜她是害怕被报复。”
叶赫然唏嘘:“宋曙这是所托非人啊。”
黎星若淡淡:“她也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,发生这种事,胆都吓破了,你还要她怎么样?别对受害者太苛刻,她也很无辜。”